近期,内江市市中区人民法院陆续受理了一批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件,案情相对类似,均系物业公司起诉业主,提出的诉讼请求也都是要求业主支付物业服务费。在审理过程中,承办部门法官通过多种调解方法,如庭前、庭中、庭后调解,一对一调解,邀请相关人员参与调解等方式,成功化解了一批案件。对剩余矛盾纠纷较为突出、无调解可能的案件,法官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充分说理并进行依法判决。在审理过程中发现,作为被告即业主一方的抗辩理由、意见较为统一,主要体现在5个方面。
文稿:黎 龙原标题:《怎样更好和物业打交道?来听听法官这样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