掩耳盗铃
掩耳盗钟
《吕氏春秋》〔先秦〕
范氏之亡也,百姓有得钟者,欲负而走,则钟大不可负;以锤毁之,钟况然有音。恐人闻之而夺己也,遽掩其耳。恶人闻之,可也;恶己自闻之,悖矣!(有音 一作:有声)
完善
小学文言文
哲理
寓言
译文及注释
译文 范氏逃亡的时候,有老百姓得到一口钟,想把它背走。但是,这口钟太大了,不好背,他就打算用锤子砸碎以后再背。谁知,刚砸了一下,那口钟就“咣”地发出了很大的响声。他生怕别人听到钟声,来把钟夺走了,就急忙把自己的两只耳朵紧紧捂住继续敲。厌恶(恐怕)别人听到,可以;但怕自己听到,就很荒谬了。
注释范氏之亡也:范氏是春秋末期晋国的贵族,被其他四家贵族联合打败后,逃在齐国。亡:逃亡。钟:古代的打击乐器。则:但是。负:用背驮东西。锤:槌子或棒子。况然:形容钟声。遽:立刻。恶:害
展开阅读全文
创作背景
《掩耳盗铃》是先秦吕不韦所作,他为卫国濮阳人,主持编纂《吕氏春秋》。
完善
简析
《掩耳盗铃》是一则成语故事。这个故事讲述了一个百姓得到一口钟,但因其体积巨大,他想把它敲碎了再背走。但刚砸一下,那口钟就发出很大的响声。他生怕别人听到钟声,来把钟夺走,就急忙把自己的两只耳朵捂住敲。实际上,掩耳只能欺瞒自己,却无法阻挡声音的传播,更无法阻止他人的探寻与贪婪。这篇文章阐明了自欺欺人只会陷入更深的困境,应该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正视客观事实,不被贪念和自私所蒙蔽,以免走向自我毁灭的道路。
完善
寓意
钟的响声是客观存在的,不管你掩不掩耳朵,它总是要响的。凡是要客观存在的东西,都不依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有的人对不喜欢的客观存在,采取不承认的态度,以为如此,客观就不存在了,这和“掩耳盗铃”一样,都是极端的主观唯心主义——唯我论的表现。
完善
思考
1、“有得钟者”遇到了什么困难?他做出了什么举动?答:①钟大不可负。②以锤毁之。
2、当他“以锤毁之”有了新的发现,他又有什么想法?做出了什么决定?答:①钟况然有声。②恐人闻之而夺己也,遽掩其耳。
3、面对他这种担心,这种举动,你想告诉他什么?答:害怕别人听到声音,这是可以理解的;但你能捂住自己的耳朵却无法捂住别人的耳朵,你捂住自己的耳朵只是自欺欺人罢了。
完善
猜您喜欢
樛木
诗经·国风·周南〔先秦〕
南有樛木,葛藟累之。乐只君子,福履绥之。南有樛木,葛藟荒之。乐只君子,福履将之。南有樛木,葛藟萦之。乐只君子,福履成之。
完善
湘妃殉情
佚名〔先秦〕
洞庭之山……帝之二女居之,是常游于江渊。澧沅之风,交潇湘之渊,是在九江之间,出入必以飘风暴雨。是多怪神,状如人而载蛇。《山海经》
有虞二妃者,帝尧之二女,长曰娥皇,次曰女英。尧以妻舜于妫汭。舜既为天子,娥皇为后,女英为妃。舜死于苍梧,二妃死于江湘之间,俗谓之湘君。《列女传》
完善
武
诗经·周颂·臣工之什〔先秦〕
於皇武王!无竞维烈。允文文王,克开厥后。嗣武受之,胜殷遏刘,耆定尔功。
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