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善事业是一个多维度的概念,虽然大多数国家确实存在以慈善为目的的自愿捐赠传统,但慈善事业的范围、倾向形式及做法在欧洲范围内仍存在巨大差异。不仅体现在慈善组织的主要类型和主要社会职能方面,而且在法律定义和“基金会”(特别是普通法系和大陆法系国家之间)的处理,以及政府在管理慈善组织的作用等方面,都存在重要的差异。
本次公开课请到现任德国法兰克福歌德大学政治学研究所研究员Bertram Lang来概述欧洲国家的“慈善模式”,并重点介绍这些不同的文化和传统对欧盟内部和第三国国际合作的意义。讨论中,Bertram教授扩大案例,特别是美国和中国的案例,并以此了解不同的慈善文化和治理模式如何影响慈善捐赠和基金会间的国际合作。
讲师介绍 | Bertram Lang
现任德国法兰克福歌德大学政治学研究所研究员。同时,他也是(柏林)墨卡托中国研究所政策研究员,在此期间获得了德国和欧洲政策制定者和市民社会实践者的政策咨询经验。 除了专注欧中关系之外,他目前的研究重点聚焦在慈善和市民社会的不同见解。
他曾在弗赖堡(德国)、南京(中国)和普罗旺斯地区艾克斯(法国)学习政治学和汉学,并在布鲁日(比利时)的欧洲学院获得欧盟国际关系硕士学位(专攻欧盟 - 中国关系)。他在欧洲学院参与创立了“聚焦中国”小组,以加深欧洲对中国的了解。
在他的职业生涯中,他曾在斯图加特罗伯特·博世基金会工作,参与到基金会新的影响力定位概念实施中,以及为布鲁塞尔的欧洲议会和驻北京欧盟代表团做出了贡献。他的评论亦刊载在纽约时报,新苏黎世报和法兰克福汇报等报刊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