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我国慈善事业已经呈现出蓬勃发展的态势。据不完全统计,我国社会捐赠量2014年突破千亿,建立的慈善项目达数百万个。与此同时,慈善捐赠标的日趋多样性,已经扩大到股权、有价证券、知识产权等经济发展的新产物。然而,随着慈善事业的快速发展,慈善税收优惠配套机制不足等问题开始暴露,慈善组织对于税收优惠政策的呼声也越来越高。另外,对于慈善组织、捐赠人、受益人的优惠在整体上没有形成统一制度,对扶贫济困这样更需要国家扶持的慈善领域还没有特殊的倾斜政策,这样也导致了整个慈善系统的操作没有一个标准的章法可依,让整个慈善活动进行的不够规范。这样高速发展的慈善事业,急需更为完善的税收优惠政策、更为明确统一的制度来助力。而首部《慈善法》就是在这样的一种情况之下应运而生的,《慈善法》中明确慈善组织、捐赠人、受益人依法享受税收优惠、明确了企业慈善捐赠结转制度。这些制度安排,能够很大程度的现实慈善的规范统一化管理、以及提高企业参与慈善的积极性,将极大地推进慈善事业发展。